商务部:初步认定原产于印度的进口氯氰菊酯存在倾销
发布日期:2025-02-04 00:57 点击次数:62
中新经纬1月7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7日消息,商务部公布原产于印度的进口氯氰菊酯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称,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印度的进口氯氰菊酯存在倾销,国内氯氰菊酯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具体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4年5月7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1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氯氰菊酯(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印度的进口氯氰菊酯存在倾销,国内氯氰菊酯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25年1月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自2025年1月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印度的氯氰菊酯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中新经纬APP)